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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3-05-27 09:48:32  来源:资讯  浏览:次   【】【】【
一、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刚才有位同行前辈咨询我一个问题:其顾问单位有一位员工,2006年入职,单位到了2010年才开始给其缴纳社会保险。现在他要申请仲裁,社保问题怎样处理?能不.

单位少缴社保怎样处理

一、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刚才有位同行前辈咨询我一个问题:

其顾问单位有一位员工,2006年入职,单位到了2010年才开始给其缴纳社会保险。现在他要申请仲裁,社保问题怎样处理?能不能以过了仲裁时效来抗辩?如果裁决单位补缴社保,单位能否就该问题提起诉讼,拖延时间?

其实,我更愿意从劳动者角度去分析这个问题。

第一,2006年入职,到2010年才开始缴纳社保,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当然属于。《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可见,社会保险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就开始办理并缴纳。单位在入职后第4年才开始缴纳社保,显然是“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员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

当然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噶第46条规定,员工依据本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第三,员工的社保补缴问题怎样解决?

各地理解和执行情况不同,大致如下:

1、去社保局投诉,要求督促单位补缴。

但部分地区社保部门认为,双方有争议,需要拿到裁决书、裁决书裁决单位补缴的,才处理。

2、申请仲裁要求补缴。

但,部分地区仲裁委也认为,补缴社保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社保征缴部门的行政职权范畴,不处理。

3、不论是直接去社保局投诉还是申请仲裁、拿到裁决书后去社保局,反正,补缴社保的纠纷只能在社保部门得到解决。

4、法院基本上这几年统一了裁判观点,认为补缴社保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最高院也多次强调这一点,所以即便因补缴社保问题诉讼至法院,法院也不会处理补缴社保问题。

5、社保部门收到投诉后,会履行职责,向单位发检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近一年的员工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工资表等等一系列证据。如果不提供,直接罚款。

单位按要求提供了材料后,社保部门认为能够补缴进去的,通知单位补缴,政策原因补缴不进去的,会要求单位和员工私下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社保部门会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二、公司少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针对你的问题,我逐一给你解答吧:

1、首先要跟你说明的是,如果你只是主张公司补缴社保,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受理的,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对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如果你是因为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你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主张由单位进行赔偿的,此类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如果你要提起劳动仲裁,那么就用“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公司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且补缴之前的社保。

2、仲裁需要的材料也就是能证明你和公司劳动关系的,如微信聊天截图、上下班打卡记录、工资流水。

3、不用提前一个月说,你去申请仲裁后,仲裁庭受理就会自行通知公司。

4、你指的仲裁时间是受理时间?如果是,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5、公司有义务给员工开局离职证明,而且新公司也会要求你出局离职证明,所以这个对你找新工作是很重要的。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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